7月1日起,商业健康险个人所得税试点将推广至全国
政策解读:税优险 怎样叫好又叫座
本报记者 曲哲涵
山西太原的陈女士去年住了7天院,因为投了税优健康险,在基本医保和商业补充医保支付后,税优险二次理赔,她自付费用只占了医药费总额的0.51%。
看上去很优惠的税优险,试点一年多后即将在全国实施。不久前,财政部、税务总局、保监会联合发布通知,明确自今年7月1日起,将商业健康保险个人所得税试点政策推广到全国范围实施。
每年可累计免税72—1080元
根据政策,纳税人投保商业税收优惠型健康险后,可以在当年(月)计税时,按照2400元/年或200元/月的限额标准,对个人应纳税所得额予以税前扣除。
该政策的适用对象为取得工资薪金所得、连续性劳务报酬所得的个人,以及取得个体工商户生产经营所得、对企事业单位的承包承租经营所得的个体工商户业主、个人独资企业投资者、合伙企业合伙人和承包承租经营者。
由于具体免税额与每个投保者实际收入挂钩,纳税人投保该险种,每年可累计免税72元—1080元不等。
看病自付比例从40%降至2%—5%
除了可以在限额内免交个税,税优险还可带病投保,且保证续保。
未带病投保的年度保额为20万元,罹患既往病症、带病投保者年度保额4万元。前一保险年度结束后,如果投保人提出续保申请,即使已经生病理赔过,保险公司也必须续保。根据财政部的“示范条款”,在整个投保期内,未带病投保者终身累计可得80万元的保额,带病投保者累计可获15万元保额。
此外,报销比例高,个人自付比例不得高于10%。已经参加公费医疗或有基本医保人群投保税优健康险后,医疗费用支出在前两项已经报销的基础上,余下自费部分税优健康险报销不低于80%。如果几种报销渠道累计报销额低于投保者医疗总费用的90%,按规定保险公司要自动向被保险人补齐差额。参加公费医疗或基本医疗保险,但未从中获得费用补偿的投保者,仍可从税优健康险报销50%的费用。
根据政策,保险公司不得设置免赔额、犹豫期。被保险人续保时变更保险人,保险公司也不得收取费用。
记者拿到的人保健康、阳光保险等公司的赔付案例显示,税优健康险二次理赔后,个人自付比例一般从40%降至2%—5%,医疗开支负担大为减轻。
比如,陈女士去年3月投保了人保健康的税优险,年缴保费1740元。4月份,她住院7天,医疗费用5720.8元,基本医保加上商业补充医疗保险共支付了4598.4元,她自己实际负担费用1122.4元。税优健康险二次理赔后,她自付费用仅为28.94元,为医药费总额的0.51%。
“2015年我国人均卫生费用为2952元,新政策将个人税前扣除的限额确定为2400元/年,能覆盖人均卫生费用的绝大部分支出。”中国人民健康保险股份有限公司党委书记、总裁宋福兴认为,税优新政的本质就是政府运用商业保险机制分担医疗费用支出,用减税的方式为民众购买健康保险提供补贴。
覆盖人群有限,抵税过程复杂
税优险试点一年多,参保人数6万人,与业内预期相去甚远。为何叫好不叫座?
——覆盖人群有限。目前符合年收入12万元、自行申报的纳税人约为500万人,仅占全国总人口的0.37%左右。
——产品优势不突出。一份年保费2400元的税优险年保额20万元,但以市场上卖得相对较好的纯保障型重疾险为例,55岁的人投保1500元,可以获得医疗费用或癌症费用各300万元的保障额度,税优险显然没有优势。此外,基本医保功能不断完善对其二次理赔的功能形成了替代——近一两年,在很多地方,基本医保政策除了可限额、按比例一次、二次报销普通门诊费用和重大疾病费用,还可以对阿尔茨海默病、癫痫所致精神障碍、肝炎、帕金森氏病等20余种大病的“特殊门诊费用”进行“三次报销”,使个人自付比例下降到10%以下。
——投保、抵税流程过于复杂。特别是个人投保,须先去社保部门开具证明,然后再去税务部门打个人所得税缴纳证明,还有健康证明、个税申报等,最后还要去保险公司柜面办理。恐怕没有多少人愿意为了每个月省几十块钱而这么折腾。
——保险公司缺乏开展这项微利业务的积极性。由于该险种可以带病投保,且有“简单赔付率不得低于80%”的政策硬杠杠,对保险公司来说风险大、成本高、利润低。
税优健康险眼下不温不火,但前景依然值得期待——2012年起,我国健康保险进入快速发展阶段,成为保险业增速最快的板块。宋福兴预计,到2020年健康险保费有望达到7000亿—10000亿元,成为与财险、寿险并列的三大业务板块之一。“尽管眼下税优健康险市场遇冷,但无论是业界还是相关管理部门,还是要想办法往前推。”
细分市场,延伸服务,把减税做在前面
提升产品研发能力,延伸服务链条,打造核心竞争力,是保险公司的当务之急。
“首先得细分市场、细化条款,改变目前产品同质化的问题。”人保健康团险部总经理李蕴红认为,保险公司需要提高风险控制能力,对既往病症筛选、核保手段要提升,以区分保额。此外,对医院过度检查、用药,以及挂床治疗等行为还应加强管理,有效管控医保资金的跑冒滴漏,把资金用在提高保障上。“还要着眼于大健康管理,延伸服务链条,比如开通三甲医院绿色就诊通道,建立名医师的就医咨询网络,在中心城市建立健康管理中心,提供二次诊疗、远程会诊、海外就医服务等。”
另一方面,对免税流程也需要重新设计。目前在很多地方,基层地税局对个人购买健康险的退税还没有落到实处。“保险监管部门、税务部门完全可以利用互联网技术,把减税做在前面,让投保者少跑腿。比如保险监管部门统一管理税优健康险的保单编号,打上条形码,然后跟税务部门数据库联网,消费者在手机上扫码,税务部门就能根据保额、收入算出免税额,然后把款打到个人指定的银行账户上。”宋福兴认为,甚至可以让保险公司直接出售免税保单。“当然,这需要税务部门和保险公司加强合作,对保单数量与销售额度严加管理,防止有些公司利用假保单从税收部门骗‘返税’。”
《 人民日报 》( 2017年06月19日 02 版)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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