江苏省委、省政府日前出台《关于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、建设现代医疗卫生体系的意见》,提出到2017年,率先完成各项医改任务,为建立现代医疗卫生体系打下良好基础;到2020年,医疗卫生发展整体水平位于全国前列,城乡居民健康主要指标达到国际先进水平,基本建成现代医疗卫生体系。
该省医改办主任、省卫生计生委主任王咏红介绍,建设现代医疗卫生体系,包括构建现代医疗服务体系、现代公共卫生服务体系、现代医疗保障体系、现代药品供应保障体系和现代医疗卫生监管体系。到2017年,全省各级政府卫生投入将达到1000亿元左右。
《意见》提出,每千常住人口医疗卫生机构床位数达到4张以上的地区,原则上不再扩大公立医院规模,严禁公立医院举债建设。在县级公立医院取消药品加成的基础上,到2015年年底,城市公立医院全面实施药品零差率销售,落实政府对公立医院符合规划和医疗资源配置要求的各项投入政策。对经核定的公立医院长期债务,逐步予以化解。
《意见》提出,按标准核增的人员总量由机构编制部门实行备案管理,每两年动态调整一次。备案管理人员在岗位设置、收入分配、职称评定、管理使用等方面与在编人员同等对待,实行同岗同酬,并按照国家规定参加社会保险。适当放宽对人才密集的医疗卫生机构绩效工资总额的控制,力争2017年人员经费支出占业务支出比例达到40%。对非公立医疗机构在技术、设备、人员、医保定点等要素准入方面一视同仁,到2017年,全省非公立医疗机构床位数和服务量占比要达到20%以上。
江苏省是国家确定的4个省级综合医改试点省份之一。该省成立了省深化医改暨省级综合医改试点工作领导小组,省委书记罗志军、省长李学勇任组长。该省还出台了《江苏省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综合试点方案》,明确南京、苏州、镇江3个省辖市和新沂、启东、建湖3个县(市)为全省深化医改先行先试地区。